近日,贵州毕节发布了一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例,具体如下:七星关区某药房销售劣药案:2025年2月14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大药房货架上有“JUCISHAN具茨山®柑桔清咽颗粒”等三种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黔西市李某生产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文件生产的药品案:2025年1月3日,黔西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联合执法时,发现李某摆摊销售无药品批准文号等信息的姜黄色粉末状药粉“风湿灵(药)”,经检验检出与吲哚美辛对照品特征一致的色谱峰,且被认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李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的违法行为,黔西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黔西市公安局办理。黔西市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2025年2月27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百里杜鹃分局执法人员在黔西市某卫生院检查时,发现临检室有82支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超过使用期限,生化室血清免疫室内有1瓶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超过使用期限,且均与未过期的医疗器械混放。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毕节市市场监管局百里杜鹃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金沙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案:2024年9月3日,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卫生院使用的“高压灭菌试条”采购渠道追溯调查时,发现“高压灭菌试条”的供应商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库房地址与登记核准的库房地址不相符,且无法提供变更或增设库房的合法手续资料。当事人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金沙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织金县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2024年10月24日,织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某药店销售处方药“阿托伐他汀钙片”未开具处方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2025年2月13日再次检查发现该药店在2月9日、10日及13日销售“阿奇霉素片”时仍无法提供处方单。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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